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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马阿各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4/24 14:33:02

21食品检测二班马阿各(学号202010474),本学期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返校参加教学活动。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学院拟决定对马阿各做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8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264990(纪检监察处);0832-2268835(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电话:0832-2262348(院办)2265927(招生)2101395(成教)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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