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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特殊病种疾病门诊医疗待遇申报须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5 09:23:54

一.申报范围

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下列24种特殊疾病之一的参保人员(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以上范围及条件的参保人员,请备齐申报所需资料,属于第一类病种的请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申报,属于第二类病种的随时都可申报。今年申报请各位教师自行下载表格填写,自行向内江市医保局申报,不需单位加盖公章。

三.审批程序

6月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交市特病审定小组审定;7月上旬根据市特病审定小组初审结果组织统一复查;7月下旬在内江市电子政务内网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ybj.neijiang.gov.cn)上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拟申请人员请下载或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业务大厅领取并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病种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审批表》,栏目中姓名、年龄、申报病种、住址、手机号码、特病既往享受情况等务请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时,除备齐所申报病种的相关资料外,另请附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1张。申报时提交的资料均须归档管理,不再退还申报人。

3.经市特病审定小组初审合格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通知本人参加复查,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复查合格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特病享受通知单。

4.请离退休管理处做好对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并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附件: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病种疾病门诊医疗待遇申报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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